注意!石家庄初中最新招生政策出炉

更新时间:2020-07-02 来源:招生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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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具体石家庄初中招生政策安排要求,请往下看:     石家庄主城区招生时间安排     (一)6月6日—19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公办小学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试行)”报名。     (二)6月27—29日,小升初跨县域转学学生到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同时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手续。     (三)7月4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石家庄市2016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四)7月18日前,完成本地户籍小学招生工作。     (五)8月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六)8月8—9日,各区教育局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分配结果查询时间及验证时间由各区自主确定,但不得晚于8月20日。     (八)9月1日,正式开学。     石家庄主城区办理小升初跨县域转学手续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地址     长安区:和平东路小学(和平东路与谈中街交叉口南行80米路西)     桥西区:城角街小学(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北行60米路东)     新华区:新华区教育局院内(西焦北路18号,友谊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裕华区:南王小学(塔南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高新区:54中西校区(天山大街与湘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石家庄招生工作便民服务热线     石家庄市教育局:86036697     长安区教育局:85995837     桥西区教育局:89653016     新华区教育局:87832435     裕华区教育局:86578978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66571698     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石市将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各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     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且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     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依据(外)祖父母房产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那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例如某适龄儿童的母亲是独生子女,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该适龄儿童就可依据其外祖父母的房产就近入学,以此类推。     石市教育局还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进一步做好弱势、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采取随班就读或集中办班等形式保障残疾儿童入学。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将实行计划管理,实现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调控。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适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办学规模和教育资源情况等科学编制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户籍鹿泉栾城藁城但住在主城区的提供证明后由教育局安排入学     考虑到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户籍适龄学生,虽然长期在主城区居住,但由于“人户分离”问题,并不完全适用于划片招生的政策要求。为充分保障这部分学生入学权利,今年特别规定: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并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由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严禁变相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     通知继续明确提出,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在往年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若干要求的基础上,将严禁借课改实验、小初衔接等名义进行或变相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     跨县域升入公办初中小学毕业生办理跨县域转学手续安排就学     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需跨县域升入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查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户口簿、父母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域转学证明表》,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办理跨县域转学手续,由转入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就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小学6月6日起开始网上报名     自2016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石家庄市主城区(指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下同)公办小学入学将实行网上登记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报名网址:从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入“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试行)”报名;     报名时间:6月6日—6月19日每天7:00—21:00。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石家庄市主城区小学升初中的,按照统一招生时间安排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何为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     根据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石市主城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非主城区常住户口,而在主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母(或监护人)在石市主城区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网上登记报名流程     首先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入“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通过查看“招生地图”,找到家庭住址所在片区对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相应报名预登记。     然后按照提示完成登记报名,并生成入学登记码。     再凭随迁子女身份证号和入学登记码,在各区确定的结果查询时间内(8月20日之前)登录平台查询分配结果。     最后,家长按照分配结果,在各区确定的验证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分配学校进行现场验证。证件与报名信息相符,即在验证学校入学;若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相符,存在虚假填报问题,今年将不再安排入学。     登记报名需要提供的证明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之前在石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住房证明:随迁子女家庭在主城区居住的住房证明。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随迁子女家庭的住房证明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石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儿童预防接种卡今年不用开《无房证明》了石家庄市教育局强调,今年,在主城区租房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将不用亲自到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统一向房管部门核对随迁子女家庭的无房信息。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省去了现场排队打印无房证明的麻烦。提醒:网上报名要据实填写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严格审核“五证”(户口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坚持程序规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今年将不予办理入学登记。在此提醒广大进城务工家庭,网上报名时要据实填写相关信息,以免造成孩子无法正常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入学     请携证件到片内学校现场报名     石家庄市教育局强调,今年,网上报名仅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主城区公办小学,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入学仍按照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携相关证件到片内学校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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