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确定11月10日至24日精选六篇

更新时间:2023-11-02 来源:报名时间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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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确定11月10日至24日

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确定11月10日至24日

最新考试安排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年底。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0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为了减轻报考人员的负担,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北京市等部分省市的考试报名工作中试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一)初级资格报名

初级资格报名采取网上提交信息、现场缴费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请于月10日至11月16日期间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初级信息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像片。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初级信息表》,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如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需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在《初级信息表》上审核盖章。

3、报考人员持《初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驾驶证执照、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和与自行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照片一张(规格34mm×45mm)于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期间,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见附件2)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4、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中级资格报名

中级资格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

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为成功在北京地区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为20未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1、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2、首次报考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请于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中级信息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中级信息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3)报考人员持《中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从附件3所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中选择一处进行资格审核。

(4)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24小时后,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06年11月24日。

3、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5月15日至5月1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会计         

【篇二】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确定11月10日至24日

内容摘要:广东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考生登录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现场审核报名时间;省直考区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财会〔2015〕 43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和中央驻穗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17号)规定, 2016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现就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报名信息表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考务日程

(一)2015年10月31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15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11月1日至30日期间,考生登录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现场审核报名时间;省直考区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三)2016年5月14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发放工作。

(四)2016年5月14至18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五)2016年6月8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六、考试组织

(一)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省直、中央驻穗及驻穗部队各单位人员的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另行发文通知。

七、报名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31号)规定,2016年度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我省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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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确定11月10日至24日

浙江杭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21日

20浙江杭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21日,补报名时间为月28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进行。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33号 )文件。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0-21日;补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8-30日,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或补报名。

考试于2017年5月13-16日举行,共4天,8个批次。

详细情况请参阅附件。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6年11月3日

【篇四】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确定11月10日至24日

云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30日

20云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2017年云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按归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云南省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z{14号)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进行。现将云南省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组织,按归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二、考试报名工作

初级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社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月5日前,各州(市)公布本地区2017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全省初级资格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1月10日-30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6年12月5日。报名的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三)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82号)精神,初级职称的收费标准为40元/科。各地在确认考生交费后应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内统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网上交费的考务费实行统一对账、统一清分,按每人每科20元直接划入省、州(市)或县(市、区)的财政专户内。

(四)2017年4月1日前,各地完成联系初级资格考点,与考点签订协议等工作。

(五)2017年4月10日前,各地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六)2017年5月13日―16日组织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可根据各州、市实际情况对县级考点进行适当撤并和集中。

(二)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篇五】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确定11月10日至24日

江西宜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0日至30日

20江西宜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11月30日,考试时间年5月13日至16日上午举行。 报名请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综合信息网(www.jxf.gov.cn)或江西会计网(acc.jxf.gov.cn)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网上报名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报名原则,考生必须选择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作为报名点报考,不允许跨省、地区报名。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情况的公告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7年5月举行。现就2017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考试用书可在网上报名交费的界面进行预订和缴费,报名结束一个月后由江西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统一寄送给考生,书款发票由省图书发行站开具。网上订书事宜可咨询江西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联系电话:(0791)86225493、86283600。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16日上午举行,共7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3天半、7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考务日程

1.月10日至30日期间,在“江西财政网”、“江西会计网”开通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请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的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报名费,并在网上订书及缴付订书款,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报名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报考费发票,请携带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在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12月1日-31日)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现场报名点地址: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财政局窗口),联系电话:0795-3216734。

2.2017年4月10日前,我市考试管理机构将会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3.2017年5月13日至16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4.2017年6月6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江西财政网”、“江西会计网”公布。

五、其它情况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无法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请在报名期限内携相关报名材料到宜阳大厦中座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财政局窗口)审核报名。 咨询电话:0795-3216734。

各县市区报名咨询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点 地点 联系电话 宜春市直(现场报名点) 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宜阳大厦三楼市财政局窗口) 0795-3216734 樟树市 樟树市财政局会计科 0795-7362685 丰城市 丰城市财政局会计科 0795-6609032 靖安县 靖安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4652973 奉新县 奉新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4613972 高安市 高安市财政局会计股 0795-5212626 宜丰县 宜丰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2766073 铜鼓县 铜鼓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8722375 万载县 万载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0795-8816289 上高县 上高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2508191 袁州区 袁州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0795-3997292

【篇六】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确定11月10日至24日

2017年云南昆明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30日

昆明市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各考点: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考〔2016〕17号)的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日-16日举行。现将昆明市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二、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社部印发的《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16年11月8日前,各县区公布本地区2017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初级资格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1月10日―30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6年12月5日。报名的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3、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初级职称报名费标准为40元/科。各地在确认考生交费后,应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内统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考务费实行统一对账、统一清分,按每人每科20元上交省考办。

4、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确定考点、计算机设备、网络的检测工作,各考点上报考场设置表,与考点签订协议等工作。

5、2017年4月10日前,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6、组织召开考务培训会。

7、2017年5月13-16日,组织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其他事项

1、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县级考点进行适当撤并和集中。

2、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附件:昆明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简章

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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