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锡林郭勒中考考试时间及招生计划

更新时间:2019-01-07 来源:考试时间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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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同学们做好中考准备,学习方法网为同学们整理了2016年锡林郭勒中考日程安排,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以便做好考试时间安排。     为了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公平公正为核心,以信息公开和有效监督为重点,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优化服务,全面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普通高中招收有锡盟初中学籍或锡盟户籍的初中毕业生;职业高中、中专、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力)者。     普通高中招收的高一新生必须参加锡盟2016年中考并网报志愿,否则不予录取和注册学籍。     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初中学校不得为“非本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报名),其余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招生办报名。     考生档案必须有以下材料:《初中生学籍档案》、《报名登记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表》、《平时成绩、实验操作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等级评价表》、考生有关照顾条件的证明材料。《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表》、《平时成绩、实验操作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等级评价表》由学校按附件3、4自行复制,填写后装入考生档案袋中。档案袋由盟考试中心统一印制。     三、学业考试和体育测试     (一)初中学业考试是把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生物、地理在八年级结业时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时的中考成绩中,初中毕业时不再进行生物、地理考试。因特殊原因出现转学、休学、生病等情况未能参加八年级学年度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考生和我盟户籍的社会考生(或具有我盟学籍的初中往届毕业生),要参加今年地理、生物学科的结业考试。     (二)考试科目。     1、初中毕业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或蒙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共5卷7科。蒙授考生加试汉语文。全部为闭卷考试。英语学科设听力测试。     体育测试按照盟教育局今年新制定的《锡林郭勒盟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锡教办发〔2016〕17号)组织进行。各旗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在组织好我盟初中应届毕业生体育测试的同时,要通知已中考报名的非我盟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体育测试。     2、八年级学生结业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两科一张试卷,闭卷考试,卷面分数100分。按结业考试成绩的60%折算计入毕业当年的中考的总成绩中。     (三)考试时间和卷面总分。     鉴于有的蒙语授课毕业生(未参加去年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将参加今年的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其考试时间与汉语文考试时间冲突,为此单独安排这部分考生进行地理(蒙授)、生物(蒙授)结业考试,时间为:6月29日下午5:00—6:30。     (四)学业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学业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采用分数和等第双轨呈现制。根据考试分数,分科目按标准将考试分数折算为A、B+、B、B-、C+、C、C-、D八个等第成绩。等第划分采用“百分区位分布制”,按考生分数成绩所占的“百分区位”确定等第。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等第划分标准:     (五)学业考试成绩使用。学业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和必要条件。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评价内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即: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评价办法。各旗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锡林郭勒盟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锡教办发[2006]17号),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三)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两种方式呈现,即:     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对学生初中阶段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的评价。     2、等第认定:对每位学生的发展状况进行定位性描述,分为A、B、C、D四个等第,A等第的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25%,B等第的人数占45%,其余为C或D等第。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条件。     五、平时成绩、实验操作考查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     (一)平时成绩既要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还要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平时成绩以初中各学期成绩为基础和主要依据,按A、B、C、D四个等第呈现,A等第占25%,B等第占45%,其余为C或D等第,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实验操作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等级评价表》。平时成绩评价的具体办法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实验操作考查。物理、化学、生物(或科学)实验操作的考查范围为初中阶段的所有实验,着重进行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查,记入《平时成绩、实验操作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等第评价表》。考查结果以A、B、C、D四个等第呈现,A等第占25%,B等第占45%,其余为C或D等第。实验操作考查的具体办法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由学校组织实施。     (三)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主要对学生研究性学习的能力、方法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评价。以平时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过程性材料、作品为依据,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考查,给学生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记入《平时成绩、实验操作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等第评价表》。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第呈现,A等第占25%,B等第占45%,其余为C或D等第。具体评价办法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由学校组织实施。     (四)平时成绩、实验操作考查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结果既是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条件,并将逐步纳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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