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汇编3篇

更新时间:2023-11-10 来源:招生简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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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1

陕西理工学院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我校共有16个二级学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拟招生400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年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最终以教育部有关要求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请保存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院、系、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2.现场确认

现场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为考生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名点(具体请考生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名费并现场照相。考生应严格按要求报考并按时办理各项手续,并保证信息准确。过期不能补报和修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下载打印《准考证》

在教育部公布的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生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约在2013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3)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共为四门,其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由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

复试分数线按国家2013年录取分数标准执行。

(1)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差额进行。

(2)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5)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及其他优惠政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1.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学生,正常录取后均可享受全公费研究生待遇,学校同时减免住宿费用。

2.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给予成绩优异,符合条件的新生予以重奖(奖金额度最高为八千元)。

3.研究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成绩优良、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还可享受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普通奖学金每月300元,优秀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

4.涉及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最终以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为准。

请考生经常关注我校研招网(www1.snut.edu.cn/yjsc/),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事宜,或直接来函来电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单位代码:10720 单位名称:陕西理工学院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朝阳路 邮政编码:723001

联系部门:陕西理工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16 -2641564

传 真:0916-2641564 联系人:杨老师

研招网址:www1.snut.edu.cn/yjsc/

E-mail: yzb2641564@sn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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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

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考试后,在考察考生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具体报名手续请关注有关方面通知和我处网站。

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至报名当年8月31日),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除满足上述(1)、(2)或(3)者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须有毕业证书原件;b.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c.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d.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以上a、b、c、d等条件需同时满足。进入复试时,还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

对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学院应届本科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的要求(即上述第(4)项中的b、c、d,以及复试时须加试2门)。

上述各类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直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报名点须选上海师大,考试地点也在我校。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即符合上述第(2)项)。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考试地点、现场确认地点都须在上海师大,网报时也须正确选择报名点必须为“上海师范大学”。

四.报名方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和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两个阶段。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yz.chsi.cn)的报考须知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五.我校有单独考试权,报名、考试的时间、手续均与全国统一考试相同。参加单独考试者需本科毕业(至录取入学时)满四年,且单位同意委托培养。单独考试者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均在我校,报名点须选上海师大,具体简章另行通知。

六.复习资料和部分参考书购买等问题可参见招生工作栏常见问题中的“复习迎考相关信息”。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在专业目录中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请勿来人来函索取。

七.我处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 编:34;联系电话:64322314。学校代码:10270。研究生处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招生工作栏内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研招办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3

天津音乐学院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创作、表演、研究、教学、管理及推广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四、招生学科专业

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方向: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舞蹈学、艺术管理、音乐教育理论)

戏剧与影视学(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

五、招生计划

(一)教育部尚未下达20招生计划,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二)我院每个专业方向的招生总数上限,为本专业方向的导师数×3,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不超过3名。

六、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预报名时间为:20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考试科目及代码

音乐与舞蹈学1302; 戏剧与影视学;

思想政治理论 101;英语一 201(俄语 202、日语 203);

业务课一 711;业务课二 511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上一年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被查出作弊的考生,按照《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决定书》意见执行。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年11月7日至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音乐学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2016年12月24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详细考试内容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

(2)复试条件:我院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专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4)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复试考试时,根据师生比例、指标名额、考生分数等状况,允许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但考生必须参加所转报方向的复试考试(相关基础课程及面试)。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并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乐器种类不限,学院不负责安排伴奏人员);

2.专业考试时请带本人创作作品、论著或音乐会节目单等,供评委参阅;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到我院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4.专业及文化考试均在我院进行,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录取

均衡各科成绩择优录取,由本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1.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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