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简章

更新时间:2015-01-25 来源:招生简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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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教师简章
    一、招聘教师人数幼儿教师5名。   二、招聘条件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三年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历的可以不受专业限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未受过党(团)纪、政纪、校纪处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1.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2年7月28日至8月10日到宿豫区关庙中心幼儿园院内进行现场报名(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报名时须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2.面试:由说课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   携带本人身份证于8月16日上午8:00到宿豫区关庙中心幼儿园参加面试,过期视为放弃。   (1)说课:说课准备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2)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绘画、弹唱、舞蹈、特长展示。   ①绘画:面试者根据提供的绘画主题自主设计画面内容,要求主题突出、色彩鲜明、布局合理。作画形式不限,工具自备,时间40分钟。   ②弹唱:自备弹唱曲目,边弹边唱,时间5分钟。   ③舞蹈:面试者自备儿童舞蹈,提前准备好舞蹈音乐(时间3分钟)和服装、道具,服装道具等要求与舞蹈音乐主题贴切,吻合。   ④特长展示:选择与教育教学相关(讲故事、手工、乐器演奏等)的一项特长进行展示,所需材料及乐器自备,时间3分钟。   3.体检:根据面试者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与聘用考核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关庙中心小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后即办理相关保险,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1950元(包括应由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的保险费用)。   四、组织领导选聘工作在区教育局领导和中心校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选聘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任何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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