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海南中招新政的12个变化详解

更新时间:2017-02-26 来源:海南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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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海南中招新政的12个变化详解——海南省原有中考方案已实施8年,原有方案在保证基础教育新课程的顺利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高中学校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考试结果呈现方式过于复杂、不易被社会理解和接受,同分同星的人数过多、不便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等不容回避的问题。      面对社会各界关于调整完善中考方案的呼声,海南省教育厅于2012年10月正式出台《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明确从2013年起对考试卷面分数、成绩等级划分方式、成绩呈现方式和成绩的使用等内容进行重大调整。在3月5日的2013年海南省中招工作会议上,海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省中招办副主任陈振华具体解读了2013年中招政策的12大变化。      变化一:调整全省统一考试、考查卷面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卷面满分120分,政治、历史、物理、化学每科满分100分,体育满分40分,8个考试科目总分满分共800分。生物、地理科目考查每科满分100分(原来方案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等七科考试科目和生物、地理考查卷面满分均为110分,体育学科原始分满分50分,8个考试科目的分数还要进行2次转化变成等级分和星数,总分最高为84分、14个星。)      变化二:调整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划分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生物、地理的考试、考查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各等级根据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A、B、C、D、E、F各等级人数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比例依次为10%、20%、30%、20%、15%和5%;生物、地理各等级根据考生所在市县当年考生人数比例按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各等级人数占本市县考生总人数的比例与上述比例相同;体育考试成绩各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36-40分,B等32-35分,C等28-31分,D等24-27分,E等16-23分,F等0-15分。      陈振华解释说,这个调整主要是考虑到各学科试题难度难以做到完全一样,简单以分数划定等级会出现有的学科A等多,有的学科A等少的现象,造成各学科对总等级分的贡献不一致,而按考生比例划分等级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变化三:调整成绩呈现方式      全省统一考试学科的成绩,以各考试学科等级和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呈现,既公布考生的各考试学科等级,又公布由各考试学科原始分相加而成的原始分总分,单科原始分不公布。(原来方案是全省统一考试科目的成绩,以科目等级分加星数以及总等级分加总星数的方式呈现)      陈振华说,这个调整保留了等级制,体现政策的连续性,又以原始分总分代替等级总分呈现考试成绩,有利于考生、家长及社会所理解和接受。      变化四:调整考试结果的使用      考试学科等级和原始分总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在高中录取时,按如下程序录取:第一,考查考生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这里起到“门槛”的作用;第二,比较各考试学科原始分相加而得的原始总分;第三,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等比B等优先);第四,如前3款仍相同,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第五,如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考生,则调阅学生《成长记录袋》等档案材料,由招生学校依据预先公布的同分比较办法进行录取。      变化五:调整考试时间和加强体育考试的管理与监督      今年的统一考试时间与去年相比提前3天,考试时间为6月25—27日(去年为6月28—30日),恢复以往的时间安排。体育考试时间与去年相比也提前,考试时间为3月15日—4月20日(去年为4月1日—30日)。      陈振华表示,主要是考虑到海南的天气在4月份会比较炎热,提前15天进行,天气相对凉爽些,便于考生发挥水平。今年体育考试原始分直接加入中考总分,有利于促进学生更加重视体育学科,提高身体素质。体育考试的所有测试项目必须统一采用电子测试仪器测试,将实行考试全程监督,并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处分、处罚力度,确保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变化六:录取批次做了一定的调整      新方案共6个录取批次,比原方案多了2个批次。原来的方案在第3批次混杂了省、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计划、高职高专学校、中职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新方案对此进行了拆分和细化,将省、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计划单独放在第3批,高职高专学校、中职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公费生放在第4批,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择校生放在第5批。这种安排有利于考生进行抉择和录取的方便,增加考生录取的机会。      变化七: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指标到校生”比例进一步提高且分配原则有所调整      新方案明确,去年要求市县所属的“省一级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占本校公费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5%,其余学校原则上不得低于30%。今年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即市县所属的“省一级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占本校公费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0%,其余学校原则上不得低于35%。      在“指标到校生”计划的分配原则上,去年要求原则上先不分配至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待其他学校上线考生不足时,才可以将剩余指标调整到包含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在内的其它初中学校。但今年考虑到“指标到校生”计划的比例在提高,且有些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已经实行划片入学,因此规定:“如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已执行了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规定,可根据划片入学的学生占有比例,适当分配一定的‘指标到校生’计划”。      变化八:普通高中择校生占公费生比例和跨市县择校生比例进一步下降      去年普通高中择校生占公费生的比例已经下降到20%,今年继续下降到15%。这个调整,意味着考生考上公费生的机会更高了,有利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去年普通高中跨市县择校生占择校生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30%,今年调整为25%,有利于为当地留住一些生源,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变化九:普通高中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中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利于确保择校生“三限”政策中的“限学业成绩”的规定得到落实,有利于引导学生选择适合的教育,有利于普通高中降低班额,走上内涵发展的道路。      变化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根据基础教育“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单位)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是否招收学籍在当地的非本地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高中教育发展情况来决定,并在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随着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的进一步改善、学位承载能力的进一步提高,省教育厅鼓励有更多的市县面向非本地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放其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无论学籍所在市县是否允许非本地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公费生计划,考生还有其他的选择:属于海南省户籍的,可以报考面向全省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择校生均可)、户籍所在市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择校生均可)、学籍所在市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全省民办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外省户籍的,可以填报民办高中学校计划(民办高中学校的公费生计划除外)、学籍所在市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五年制高职高专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其中外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海南省五年制高职高专学校这一条是去年没有的。      海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方案也已经公布,外省户籍的进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要符合“3个6”、“3个3”或“3个有”,均可参加海南省高考,只不过是报志愿的待遇有所不同,其中“3个6”是不限报的,因此,今年海南省对参加中考的外省户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需要填写的《承诺书》内容进行了调整,由去年需要承诺“普通高中毕业时,如不符合海南省高考报考规定,则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不向海南省提出高考要求”,调整为:“普通高中毕业时,自愿遵守海南省制定的异地高考政策或返回户籍地参加高考”。      变化十一: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今年,海南省将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切实解除军人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专心投入国防建设。      变化十二:优惠政策的内容做了个别调整      以前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加2个星,今年改为加分,分值最高的是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其余的加5分。同时增加一条优惠政策: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并且对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明确要求家长要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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