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武汉市中考招生政策解惑汇总

更新时间:2017-03-01 来源:湖北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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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武汉市的中考招生政策出炉了,湖北省的中考考生们一定会有很多疑惑吧,我们中考网为广大初三师生整理了2013年湖北省武汉市中考招生政策解惑汇总,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是如何安排的?      答:高中阶段学校分两类:一类是普通高中学校,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另一类是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学、成人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      2013年全市约有6、7万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约3、5 万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约2、9万人。2013年的目标是确保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6 %。普通高中计划所占比例不得突破本区预定升学目标的56%,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4%。      二、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有哪些调整和完善的地方?      答: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确保安全”的总体工作思路,突出“稳中求进”,保持基本政策的稳定连续,不断完善各项规定办法,提高管理水平。调整和完善的地方主要有:      1、2013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3、6%以上,比2012年增长1%。      2、分配生名额由去年省级示范高中指令性计划的40%提高到45%。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录取线下40分(含40分)内录取调整为30分(含30分)内录取,不得低于示范学校录取资格线。      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4、中考报名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通过身份证阅读器的比对,以进一步提高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5、建立中考短信服务平台。      6、新城区省级示范高中实施“飞翔计划”,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享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      三、初中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中考?      答: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2、户籍在中心城区、学籍在新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户籍在新城区、学籍在中心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学籍、成绩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单独办理报名手续。      3、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我市升学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学籍、成绩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单独办理报名手续。      4、户籍和学籍均在外地的考生,不能在我市报名。      5、“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的考生,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考核。      四、中考报名时为什么要求考生准确核对和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      答:鉴于我省即将实施中考报名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互通,为便于管理,逐步向省教育厅提出的中考招生平台、高中学籍管理平台、高考报名平台融合,须准确采集考生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另外今年中考报名时利用身份证阅读器比对考生填写的身份证号,以提高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为减少考生填报志愿的人为干扰,今年中考报名将完善考生密码发放手段。在原有通过学校或区招考办发放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尝试建立考生短信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将密码直接发送到考生或监护人手机中。考生短信服务平台还可提供其它服务信息。      因此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提示和要求进行操作,在核对和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时,一定要做到准确、真实、完整,尤其要注意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准确。五、考生如何获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密码?      答: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武汉招考网(www.whzkb.cn)进行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由学校或区招考办发给考生,市招考办还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发给考生或其监护人,因此提醒考生要准确填写自己或监护人的手机号。      考虑到我市首次建立短信服务平台,少数考生没有手机或个别手机可能会接收不到密码信息,市招考办制定了相应措施:如果考生或其监护人手机没有收到用户名和密码,如果报名时没有采集手机号都可以凭身份证到市招考办查询初始密码。      六、考生如何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答:2013年中考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报志愿采取考前分类填报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3日8:00至5月8日22:00。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的主要步骤有:      第一步:学习政策。考生和家长认真学习《武汉中考》和《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须知》,参加学校组织的宣传培训,了解今年的中招政策,掌握网报的操作步骤和流程。      第二步:测试。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武汉招考网的网报系统,测试自己的用户名(学号)和密码。      第三步:填写《考生报名志愿草表》。考生或家长根据《武汉中考》上公示的招生学校计划,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填写《考生报名志愿草表》,此表不用交给学校。      第四步: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学校提供的机房或具备网报条件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单独报名的考生可在区招考办提供的计算机上报名填报志愿。有条件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地点填报。具体操作可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流程图》和《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须知》进行。      第五步:确认信息。5月14—20日,考生和家长核对学校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中心城区不含志愿信息,新城区含志愿信息。由于中心城区考生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没有志愿信息,中心城区的考生、家长还须凭学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查看核对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和家长签字,交学校留存。5月24日至6月14日,考生可在武汉招考网上查询填报志愿信息。      七、网上报名填报志愿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必须牢记密码,以便在网报和查询报名志愿信息时使用。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密码不能正常登陆,可凭身份证到区招考办书面申请恢复初始密码重新登录。      2、考生按照《考生报名志愿草表》将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录入网报系统,在网报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核对无误后确认完成网报。5月8日22:00后考生不能修改志愿。网报系统将以考生最后一次填报或修改的信息为准。      3、若考生和家长发现基本信息有误,可向学校提出修改申请,由学校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      4、为确保考生填报志愿真实准确和不受外界干扰,网上报名系统中将会详细记录考生每次登录网报系统的时间、次数、修改内容、IP地址等,以备查询。对受到外界干扰而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现象,可向市招考办提出申诉。申诉具体步骤为:⑴考生写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修改原因、事实依据、修改内容、联系方式,考生和家长签字。⑵考生和家长凭身份证到市招考办登记,市招考办安排专人接待。⑶由专人查看原始的报名志愿库和轨迹库,逐一核实,并由监察部门对干扰考生填报志愿的现象进行调查。⑷如果调查属实,将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入学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通知》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将所有申请及核实情况汇总后,报网报领导小组,由网报领导小组做出裁决。⑸市招考办修改,并反馈给考生和家长。      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如何规定?      答: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生。严禁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低于普高资格线的考生。      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省级示范高中中外合作项目(含国际部)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九、中心城区考生报考普高类部分批次可选哪些学校?      答:1、第一批次可选学校      市二中、市六中、汉铁高中、育才高中、市一中、市十二中、武汉外国语学校、市十一中、市四中、市十七中、市三中、市二十三中、省实验中学、武汉中学、市十四中、华中师大一附中、水果湖高中、市四十九中、武钢三中、洪山高中、华中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武汉开发区第一高中      2、第二批次可选学校      市实验学校、市二十中、市十六中、市六中国际部、市十九中、常青一中、市六十八中、武汉外校国际部、市二十六中、市二十九中、市十一中国际部、建港中学、市三中国际部、市十五中、东湖中学、湖大附中、武大附中、武昌文华中学、华师一附中国际部、省实验中学国际部、钢城四中、钢都中学、钢城十六中、武钢三中国际部、长虹中学、关山中学、洪山高中国际部、武汉外校美加分校、武汉睿升学校      3、第三批次可选学校      市民族中学、武汉育才美术高中、市七中、空军武汉少年军校、武汉青云中学、市四十三中、太平洋高中、弘桥中学、情智学校、市三十九中、武昌实验寄宿学校、钢城十四中、思久高中、马房山中学、汇文高中、中山高中、武汉经济开发区第三高中、武汉光谷第二高中、武汉枫叶国际学校、武汉中太学校、北大附中武汉为明高级中学、武汉精英学校、武汉康华高级中学      (各批次学校以《武汉中考》公布的为准)      十、考生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中等职业学校类属提前批。报考中职类的考生,可在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选择了中职类志愿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它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类志愿设4个批次。报考普高类的考生,可按以下批次选择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      1、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指令计划志愿1个,“三限”计划志愿1个。      3、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市十五中、东湖中学、湖大附中等),设3个志愿,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      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钢城十四中等),设3个志愿。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      选择普高类的考生还可填报1所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分配生候选考生,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具有“宏志生”、“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对口招收“宏志生”和“特长生”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须参加市局相关部门组织的测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十一、考生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      答: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平时学习成绩、个人特长和兴趣爱好等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在征求家长和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合理选择报考类别和志愿。      1、初中毕业生完成初中阶段的学习任务后,要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因此,考生选择升学志愿既有让祖国挑选的一面,又有为个人今后发展定向的一面,必须正确对待。正确的态度是按照国家的实际需要,兼顾个人兴趣,合理选择升学志愿。      2、有些考生或家长认为只有考取普通高中才是通向大学之路,而考入职业类学校只能通向“蓝领”,断了升学之路,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目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出路是十分宽广而顺畅的,他们毕业时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条件和意愿进行选择,既可以选择就业,投身社会生产实践,也可以选择像普通高中毕业生一样,参加高考,继续深造。因此考生或家长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中职类或普高类志愿。      3、报考志愿应有一定的梯度,热门学校的志愿不要过于集中。考生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实事求是地从高到低选填自己的志愿,注意志愿间保持一个合理的梯度,中考采取的是同批次资格线上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录取,因此每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选择好。      4、在报考志愿前,考生和家长要熟悉今年的招生政策,掌握网报流程和网报注意事项。      十二、家长如何做好指导子女填报志愿的工作?      答:初中毕业生年纪小,阅历尚浅,在升学问题上还未形成成熟的看法,所以填报志愿时,需要得到家长的指导。家长在指导子女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才观。国家希望青年成才,学校希望学生成才,家长更希望子女成才。家长应通过对选择志愿的指导,对子女进行人生观和成才观的教育,要正确地调整好自己对子女的期望值,要学会欣赏自己的孩子,要洞察和倾听子女的心事和苦恼,给他们及时减压。      2、在指导子女报考志愿时,要充分考虑子女的爱好特长。对符合子女条件和实际需要的志愿要大胆鼓励子女报考。子女的理想、志向总是和祖国需要相联系的,很多人在报考时往往受实用主义想法的干扰,不能长远地、全面地考虑问题,不顾子女的条件一味去挤所谓的热门学校,这不利于子女的发展。      3、要选择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准相当的学校。对比近几年各学校的录取资格线,选择录取分数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准相当的学校是报考成败的关键。家长要客观地评估自己子女的学习水平,不要仅仅以一两次调研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而应结合平时的基础全面看待子女的学习成绩。否则估计过高,愿望会落空,估计低了,又会错过机会。      4、充分听取子女意见。家长指导子女填报志愿,不能划定条条框框,规定他们能报什么,不能报什么,而应该充分听取子女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      十三、2013年有哪些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招生范围如何规定?      答: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决定2013年继续实施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招录分配生的学校有:经各区教育局批准确定的部分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经区教育局申请试点、市教育局批准确定的部分新城区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经批准确定的各区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初中学校招录分配生。      十四、分配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情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行端正,学习优秀,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区级以上(含区级)三好学生(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曾两次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十五、初中学校如何推荐分配生?      答:1、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书记、分管校长以及班主任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领导、组织、落实分配生推荐工作。      2、各初中学校要将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以及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招收名额和有关申报规定等在学校张榜公示。      3、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其家长签署认可意见。申报分配生的学生不得兼报“宏志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以及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网招生”等三类形式的招生。      4、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成立班级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级任课教师、全体学生,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布后,作为候选名单上报学校。      5、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审验所推选学生有关材料原件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于4月15—17日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候选学生填写《武汉市2013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6、各初中学校审核《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4月18日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送交有关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7、各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统一于4月21日(星期日)上午,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有关初中学校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并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区教育局审核。      8、分配生候选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4月22—25日在有关初中、高中学校公示。      9、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区教育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各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的分配生候选名单,按文件要求填写《武汉市2013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候选名单汇总表》,并于4月26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十六、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程序是什么?      答:具体招录程序是:      ⑴分配计划:各区教育局根据2013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指令计划的45%确定招录分配生的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额。      ⑵区校推荐: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然后由有关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先后送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审核。      ⑶名单公示: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的分配生候选名单,在武汉招考网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8日-5月2日。公示期间,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⑷填报志愿: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不能填报其他学校,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⑸考试录取: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录取线下30分(含30分)内录取,不得低于示范学校录取资格线。已被确认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其它学校的录取。十七、2013年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有哪些?      答:我市2013年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有:武汉二中(田径、篮球)、武汉六中(田径、篮球)、汉铁高中(田径、篮球)、武汉二十中(排球)、武汉一中(田径、篮球)、武汉七中(排球、射击)、武汉十二中(田径、足球)、武汉十九中(篮球)、武汉四中(田径、足球)、武汉十一中(田径)、武汉十七中(田径)、武汉二十六中(篮球)、武汉二十九中(足球)、武汉三中(田径)、武汉二十三中(田径)、省实验中学(田径、篮球、乒乓球、桥牌)、武汉中学(田径、毽球)、武汉十四中(足球)、武汉十五中(篮球)、湖大附中(桥牌)、华中师大一附中(田径、篮球)、武昌文华中学(桥牌)、武钢三中(田径、篮球)、钢城四中(排球、毽球)、钢城十四中(篮球、射击)、市四十九中(田径)、洪山高中(田径、篮球)、关山中学(田径、健美操)、长虹中学(篮球)、吴家山中学(足球)、蔡甸区汉阳一中(田径)等31所学校。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招收具有体育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按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75%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作为指令计划录取。      十八、2013年有哪些优录政策?      答:(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兄弟姐妹。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获奖的2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      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子女。      4、武汉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女孩。      5、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十九、优录手续如何办理?      答:优录手续按表中程序办理,各项优录的审核手续在4月24日前办理完毕,过时不予补办。      二十一、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如何实行开卷考试?      答:思想品德、历史合卷。考试形式为书面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允许考生带初中年级教科书和平时上课所做的笔记进入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之间不得进行任何交流,相互之间也不能借阅资料。      二十二、英语科考试要求考生提前15分钟(13:45前)进入考场,13:45-14:00迟到考生还能参加考试吗?      答:为了维护考生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有序组考,各考点在英语科考试中设置备用考场。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参加英语科考试时考生需在开考前15分钟(13:45前)进入考场,13:45至14:00进入考点的考生为迟到考生,迟到考生禁止进入原考场考试,统一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迟到考生应在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进入备用考场,保持考场安静。(请考生特别注意14:00后迟到考生不允许参加英语科考试)      二十三、中考所有学科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在答题方面应注意些什么?      答:网上评卷考生答题时要注意:      1、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概不给分。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先用橡皮擦干净原来填涂答案,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非选择题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在答题卡限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用规定以外的笔填涂或答题一律无效。      2、答题时,字迹要工整、清楚。行距不宜过密。答题一定要注意写在相对应的题号区域内,防止答错区域,若发现答错区域须将答题内容划掉,在正确的答题区域内重新答题,不可自行修改题号。      3、考生如需对非选择题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内容划去,在其上方或下方空白处重新答题,修改部分不能超过该答题区域,否则,超出部分的答题无效。      4、作图时,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并加粗描浓。      5、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液或透明胶带纸,保持答题卡清洁,不得折叠、污损。      6、缺考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教师填写。      7、考生须将姓名、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背面相应位置。      二十四、网上评卷是如何进行的?      答:网上评卷是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图像扫描技术、结合传统人工评卷经验的一种新的无纸化评卷方式。评卷教师不再接触考生的纸介质答题卡,评卷开始前,考生的答题卡通过高速图像扫描仪录入计算机,评卷教师根据考生作答的原始电子图像进行评分,计算机自动完成全卷分数合成等工作。      实行网上评卷,能有效克服人工评卷的弊端,最大限度地确保评卷的公平、公正和准确。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一是评卷工作更加安全保密;二是评卷工作更加快捷高效;三是考生成绩更加准确客观。      二十五、网上评卷过程中有哪些措施保证考生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答:网上评卷采取每个试题由不同的教师“双评”和“多评”模式,较好地控制了评卷教师给分时的误差。网上评卷过程中,考生答题对应的电子图像由计算机随机分发给不同的评卷教师评阅,第二位评卷教师不会看到前一位评卷教师的评判结果,而两位评卷教师给出的评分、评分所用的时间都将实时显示在监控平台上。而根据各题分值,在评卷参数中事先设定每个主观题的允许误差值,当评同一试题的两个教师所给的分数之差不超过规定的误差值时,计算机自动取两人的平均分作为该题最终得分;当两个评卷教师所给的分数之差超过设定的误差值时,计算机自动把该考生的答题分发给评卷组长进行三评,评卷组长根据评卷细则要求进行评阅,如仍有疑问则作为问题卷报拥有多年评卷经验的专家组来最终裁决,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评分结果客观公正。      网上评卷,对于同一试题不论评阅多少次,评卷教师在评卷过程中看到的试卷永远都是新的,既不知道这份试卷是初评或复评,也不知道别人对这一道题的评阅结果,这样就有利于评卷教师进行独立判断和评分,从而使一题多人评阅能够真正发挥多人的作用,使评卷的公平性得到根本保证。      网上评卷从小题、大题到整卷的信息,都是随着评卷进行而随机产生,不仅信息量大,而且十分全面,调用也很快捷,这就为管理层掌控评卷总体趋势和各个评卷教师的情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是网上评卷使评卷管理的分层负责制得到真正的落实,评卷组长、业务组、专家组、质量监控组分别具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各种动态信息会以表格、条形图、曲线图等方式呈现在屏幕上,而且还可通过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随时发现总体评卷情况或各个评卷教师在掌握评卷标准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调整那些可能影响评卷公平性的因素。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多层的质量监控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整个评卷工作的有效监控。      同时,网上评卷结束后计算机自动合成分数,减少了人工登分、加分等环节,避免这些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差错,进一步提高了评卷质量,保证了考生的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二十六、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明确指出:要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其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学科学习目标通过学业考试来检测,基础性发展目标则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予以评定。坚持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也有利于改变高中招生仅仅以分取人的状况。      综合素质的结果呈现:综合性评语加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等级评价为五个方面,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五个方面的等级不整合为一个结果等级。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录取中有着重要的作用:(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升学成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条件。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作为分配生向高中阶段学校推荐的资格条件。如分配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必须为4A1B以上。      二十七、考生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中考成绩?如何申请复查考试成绩?      答: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查询。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查成绩。要求复查成绩的考生,须向毕业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注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申请复查的科目及提出复查的理由。复查工作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聘请学科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复查,市监察局、市教育纪工委对复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二十八、普通高中学校怎样招收体艺特长生?      答: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体艺特长生,其资格认定、招生范围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体艺特长生分为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每一批次前按招收特长生的计划和志愿,在符合录取条件的体艺特长生中按照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第一二批次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下30分,并按该校指令计划和“三限”计划的比例确定特长生指令计划和“三限”计划人数。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取得资格的体艺特长生,填报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时,按特长生的政策录取。若取得体艺特长生资格,但填报志愿的学校无招收相应体艺特长生的计划,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特长生的资格。二十九、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答:高中阶段学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分类、分批次进行。对中职类学校,可采取注册方式补录。      录取工作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经过以上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      三十、普通高中各批次志愿是如何录取的?      答:普高类学校在录取新生时,先录取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分配生候选考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      每批次招生学校在资格线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考虑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录取报考该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志愿录取。在第三批次中填报了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各区招考办统一录取到指定的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有招收“三限”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先执行指令计划,后执行“三限”计划。招生学校在录取“三限”生时,不得低于学校指令录取线30分,其中第一、二批次高中录取“三限”生时,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三十一、什么是远程网上录取?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是先将考生的报名、成绩、志愿等基本信息制作成电子档案存储在计算机中,招考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通过互联网传输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调阅和审查考生电子档案,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经招考部门审核后,办理录取或退档手续,最终完成对新生录取工作的过程。      简单来说,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的招生录取新方式,即招考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新生录取等有关事项。      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招生学校登录系统。招生学校根据市招考办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远程网上录取系统,了解录取工作日程安排,熟悉录取流程。      2、复核、调整计划。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里下载本校已投档的考生名单,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4、确定预录取、退档名单。招生学校在已投的电子档案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      5、办理录取、退档确认手续。录取审核组工作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检查确认招生学校拟录、拟退名单。      6、完成录取,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招生学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和《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审核组对打印出的新生录取名册审核签字,然后加盖录取专用章。      7、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十二、录取期间考生电子档案的运行状态有哪几种?如何查询?      答:录取期间考生电子档案的运行状态有7种: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学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市招考办已将档案投给了学校,但学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学校在阅”:表示学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学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学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招生学校不予录取,学校向市招考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学校都会详细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学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市招考办,等待市招考办网上审核。      6、“待审”:表示招生学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市招考办网上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打印。      7、“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由市招考办打印盖章后将发给招生学校。      录取期间,考生可以通过武汉招考网(www、whzkb、cn)查询电子档案的运行状态。      三十三、如何确保中心城区普高录取资格线上未被录取考生的就学需求?      答:为切实保障政策的公平性, 2013年将进一步规范保底校的录取。在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各中心城区均要继续坚持至少安排1所对普高资格线上考生不执行“三限”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以满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就学需求。      三十四、对中等职业类学校招生考试有何倾斜政策?      答:为落实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政策精神,2013年继续在报考方法、招生录取和对贫困学生的支助等方面做了政策倾斜。      在报考方面,对有意选择中职类志愿的考生实行保护,第一志愿填报了职业学校的,提前批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选择普高类志愿的考生,若未被普高录取,可录入中等职业学校。      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对中职类学校实行“优惠”政策,即计划放开、录取条件放宽、录取时间放长,录取结束后采取注册方式补录。      在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对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要求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实行中职类学校注册录取。      为让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我省出台了《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资助对象是经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注册、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三十五、我市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答: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优质服务,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大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以及学校组织的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将今年中招政策调整和完善的地方进行认真解读,同时还通过武汉招考网进行宣传和网上咨询,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招的相关政策与具体措施,保证各项规定的落实。      二是严格按计划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前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录取。      三是严格招生录取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市招考办对录取工作的各环节和流程都用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      四是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公示分配生候选考生、优录考生、网招生、宏志生、资格生、体艺特长生、体育后备人才等考生名单,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状态查询,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由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联合组成招生录取监察组,对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录取期间,市招考办邀请新闻媒体到录取现场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六是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市、区招考办和招生学校专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和举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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