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6年高考外语口试考试要求

更新时间:2018-12-05 来源:全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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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法网为您整理了“福建2016年高考外语口试考试的要求”,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外语口试工作是为普通高校外语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招生录取提供考生外语读、说能力方面较客观的参考依据,以利于普通高校选拔和培养人才。外语口试工作在各地招委会领导下,由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为做好今年外语口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口试命题要求      1.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      2.命题工作根据高等院校选拔人才的需要,以国家颁布的现行中学外语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我省目前基础教育的外语教学现状和考生外语读说能力的实际进行。      3.命题工作包括确定试题的类型、制定评判标准、规范口试方法等内容。      4.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规定,口试试题和评判标准在启封并使用前为国家机密级材料。命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有关试题与评判标准等情况。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规定的启封时间之前启封。      二、口试工作组织      (一)报考要求      我省普通高考外语科目选考英语和日语的考生,如需报考外语类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我院将在2016年福建招生资讯中公布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加以注明),应于6月9日至11日向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外语口试申请,并按有关规定缴交外语口试费。      (二)报考情况统计      各县(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6月12日前将填写好的《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口试报考及考点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所在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整理后,于6月13日前将填写好的《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口试报考及考点情况统计表》(附件1)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传真:0591-86215680)。申请参加日语语种口试的考生名单,由考生所在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6月17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和福州市高招办。      (三)口试时间      全省英语口试日期定于2016年6月23-25日,日语口试日期定于2016年6月23日;每天上、下午各为一个单位时间,上午8∶30开始,12∶00结束;下午15∶30开始,18∶30结束。各单位时间内的具体安排由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各考点参试考生总数进行合理安排,并及时将相关安排告知考生。      (四)考点设置      英语口试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必须设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考试条件较好的中学内。日语口试考点全省统一安排在福州市第十五中学(福州市五一南路44号),由福州市高招办负责安排口试考场和选调口试教师。口试考点在口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五)口试工作人员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从本辖区的大中专院校、重点中学(非高三年段)、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校选调人员担任外语口试教师。口试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外语语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发音标准、口语流利,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外语口试教师名单由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后通知各考点所属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学校。考点所属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通知口试教师于6月21日下午17: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      (六)口试试题保管启封      外语口试的试题和评判标准等口试材料于6月21日由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派专人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口试材料的分发、接送、保管、启封、密封等管理参照高考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口试材料由各考点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保管,于当场测试前半小时送至各考点。启封口试材料密封袋前,有关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封面上注明的启封时间,核对无误后再启封,启封时应有三名以上考务人员在场,并注意核对内装材料与袋面标注的是否一致。个别考点要动用口试备用卷的,应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启封并作好记录。      三、口试工作实施      1.每个口试考点设若干个考场(一般按每150个考生配备一个口试考场)和1个备用考场,并设1个口试预备室和1个备用预备室。口试预备室与口试考场之间应有一定距离(一般控制在20米以上)。      2.每个口试考场应配三个口试教师(其中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若干名工作人员。      3.口试试卷共六套(每个单位时间一套),每套各包含三份题型相同、难度相近但内容不同的考题,由考生随机抽取一份作为口试题目(评判标准仅供口试教师使用)。口试试题及评判标准按照密封袋上注明的时间启封。      4.考生参加口试场次名单由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由考生所在地县(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事先通知考生,同时在口试考点醒目位置张榜公布。      5.外语口试开始当日,参加本场口试的考生应提早30分钟(即上午8∶00,下午15∶00)集中在指定的口试预备室内,随机抽签确定口试顺序。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口试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记录表》)中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语种及口试序号等有关栏目,并与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核对后,组织考生逐个有序进入口试考场。      6.进入口试考场的考生经随机抽取口试试题并在口试考场内预习(控制在一分钟以内)后,根据试卷上的内容开始朗读和回答提问。每个考生口试总时间一般控制在3至5分钟。考生口试成绩由三位口试教师按评判标准统一评估后填入《记录表》(包括缺考考生),并在指定位置签名以示负责。《记录表》必须用复写纸填写一式两份。当场口试结束后,《记录表》应装袋密封,并由口试主考在密封面上签名后汇总到考点所在地高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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