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必备:初中语文语法知识大全_

更新时间:2019-10-04 来源:初中语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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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词类:有实词与虚词两大类。

  (1)实词和虚词

  实词:表示实在的意义,能够作短语或句子的成分能够独立成句。

  虚词:一般不表示实在的意义,不作短语或句子的成分(只有副词例外),它们的基本用途是表示语法关系。

  A、名词:表示人和事物名称的词。

  表示人的名称,如同志、作家;

  表示具体事物,河流、高山;

  表示抽象事物,如政治、科学;

  表示时间名称,上午、夏天;

  表示处所名称:上海、中国;

  表示方位名称:上、下(简称方位词)

  名词的语法特点:

  ①表示人称的名词,可以在后头加“们”表示多数;

  ②方位词常用在其他名词后头,组成表示处所、范围或时间的方位短语;

  ③名词一般不受副词修饰。

  B、动词:是表示动作行为、发展变化、心理活动等意义的词。

  表示动作、行为:坐、听;

  表示存现、消失或发展变化:有、发生;

  表示心理活动:爱、恨;表示使令:叫、让;

  表示可能、意愿(能愿动词):能、会;

  表示趋向(趋向动词):来、去;

  表示判断(判断词):是。

  动词的语法特点:

  ①动词一般受副词“不”的修饰。

  ②动词后面可以带“着、了、过”,表示动态。

  ③一部分动词可以重叠,表示时间短暂或尝试的意思。

  ④判断词“是”主要是联结句子的主语和宾语。

  ⑤能愿动词后面不能跟名词,能愿动词可以和后面的动词一起作谓语中心语,也可以单独作谓语中心语。

  ⑥趋向动词可以单独作谓语中心语,也可以在谓语中心语后面作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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