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人际交往口才技巧精选3篇

更新时间:2023-10-27 来源:人际交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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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人际交往口才技巧篇1

1. 学看

(1)多看理论书籍和体会文章。关于口才艺术的理论书籍很多,通过学习,可以全面而系统地理解口才艺术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各种语言风格的内部结构和生成规则,然后重点学习口才艺术的各种技能和技巧,这样对指导实际练习具有重要作用。

(2)多看经典的口语作品。国内外名人的演讲作品很多,例如:邓析的两可之辩、晏子的两淮橘枳之辩、施洋大律师的京汉铁路命案真相之辩等。

阅读这些作品必须仔细分析其思想观点的阐述、语言修辞的特色、篇章结构的安排和表达技巧的运用,并把其中精妙之处,化为自己练习口才的营养。

(3)多看视听资料。在着重分析和学习说话者的思维和表达能力的同时,更要注意观察学习其运用态势语言的艺术,并弄清如何与场景相结合来表达观点、选择服装、修饰仪容,如何恰当地运用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等等。

2. 学听

(1)多听录音材料,包括演讲、辩论实况录音、评书等。在听录音时,可以专注于如何准确清晰地发音、如何掌握语调水平、如何合理安排停顿、如何根据所表达的思想感情确定适当语速,做到声情并茂等。

(2)现场倾听。现场倾听可以着重于学习说话者的表达艺术,包括准确地理解单词的表面含义和深层含义,以及理解说话者的真实意图和目的。

(3)掌握说话人表达自己意图的方式和方法。

3. 学说

学说是锻炼口才的实战练习。在学习了别人的经验之后,口语表达能力是否有所提高,关键就取决于自己是否勤说苦练。学说,就要抓住一切机会进行锻炼。

朗读、朗诵是律师口才锻炼的有效方法。通过朗读、朗诵可以帮助律师提高他们的口语能力和水平,锻炼口齿清晰,纠正错误的发音并培养语言表达能力。因此,经常找一些材料进行朗读、朗诵是锻炼律师口才能力的重要途径。

律师的人际交往口才技巧篇2

一、勇于改变

勇于改变的前提是了解自己,雅典阿波罗神庙里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着“了解你自己”的字样。这是苏格拉底的名言,他警示世人,清楚地了解自己,是做事的最大前提。对于一个渴望想拥有滔滔口才的律师来说,必须先客观地理解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你的普通话标准吗?声音是否柔和,没有演讲大纲你能讲出一件复杂的事情吗?你能即兴演讲吗?并且中心突出,条理分明等等。择其善者而从之,剔其不善者而改之。其次,主观上应该有成功的信心,一个在街上穿着滑稽衣服的人,他以为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因为他心里觉得自己像个小丑,所以他真的成了一个小丑。

二、精于学习

“学习”包括三个方面:学看、学听和学说。

学习是律师提高口才的有效途径,“看”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阅读更多的理论书籍和经验文章,关于口才理论书籍很多,通过学习,我们可以全面系统地了解口才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各种风格的内在结构和规律,进而专注于学习口才的各种技能和技巧,这对指导实践练习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是阅读更经典的口语作品。古今中外著名人士的演讲很多,如:邓析的两可之辩、宴子的两淮橘枳之辩、施洋大律师的京汉铁路命案真相之辩等,要阅读这些传世名篇,就要仔细分析它们的思想和观点阐释、语言修辞的特点、文本结构的安排和表达技巧的运用,把细微之处转化为练习口才的营养。

三是看更多的视听材料。心理学中有一个公式:一个信息的表达=15%言语+30%声音+55%态势语。因此,在注重分析和学习说话者的思维和表达技巧的同时,我们应该更加注重观察和学习其体态语言的艺术,并努力想办法把它与现场的观点表达、选择服装、仪容打扮、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的恰当使用等结合起来。

律师的人际交往口才技巧篇3

口才——律师从业金钥匙 律师的代理工具是语言。律师与委托人接触,解答法律咨询,向证人核实证据,进行必要的调查访问和参与谈判,都要通过语言来进行交流。特别是在出席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审判庭进行辩论时,要在法庭上与公诉人 或对方当事人展开面对面的辩论。

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与技巧具体体现在律师辩论的过程中。律师辩论是具有律师身份或者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经法院指定, 在诉讼活动或民事活动或经济活动和行政活动中,针对某个具体案件的事实、情节、证据、适用法律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所持的不同意见,而展开的相 互争论和反驳的活动,即一种口头表达的活动。其辩论的目的一是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二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 施;三是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体现在刑事案件中,主要是通过律师的辩论基本达到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恰当,不冤不枉,不轻不重。不该定罪的,决不能使其受冤;不该判刑的,决不能让他受刑;该轻判的,也不使其受重刑。体现在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中,通过律师辩论要基本达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和责任,该胜诉的,不使其败诉;该败诉的,尽量使其少担责任,就算达到了律师辩论的目的,尽了律师的责任;其目的体现在行政案件中就是通过律师辩论,要使案情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楚,行政机关的处罚更加准确,责罚得当,使无辜者不受罚,责轻者不受重罚,这就达到了辩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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