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村规民约(锦集4篇)

更新时间:2024-01-27 来源:全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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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村规民约篇1

  为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村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加强各村民组的管理,经广泛征求意见,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村村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二、尊老爱幼,拥军优属,扶贫助难,文明理丧,喜李新办,破除迷信;学法、守法、用法,待人有礼貌,说话和气,不说脏话、粗话,争创文明家庭。

  三、加强防火防盗,禁止赌博,维护社会欣序,坚决同坏人坏亭做斗争;不损人利己,反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学好农业实用技术,科学种田,科教兴农;相处好婆媳、灿姐以及邻里之间关系,和睦相处;反对虐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破坏寨邻团结的行为。

  五、保护和爱护水利设施,未经允许不得在大沟任何地方开水口和破水混,违反者除责令其修复外,还要受到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不准乱砍滥伐山林树木,如用林木必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如有乱砍滥伐、盗伐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加强土地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建房。

  八、实行合法登记结婚,并依法履行结婚手续,否则按婚姻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保护山林,严禁烧山。谁烧山,谁坐牢。

  十、爱护公共卫生,垃圾不准乱倒在大沟内,牛不允许放在经果林基地。

  十一、积极推行殡葬改革。

  十二、保护生态资源,创建文明家乡,搞好环境卫生。

  十三、村民有权利和义务参与监督村委员会的工作,切实做到真正的当家作主。

  这份乡规民约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清清楚楚、具体明确。

  对于规范人们言行,处理有关事务,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正文主体部分的内容,段落、层次上的划分大体是可以的,但个别地方有些问题。如第四条中的两个内容〔学技术和搞好团结)应分开写;第三条内容中最后一句“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二条中更合适一些;第六条、第九条应是一个内容,应合在一起写,等等。

  村规民约范文二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大榭开发区民政与社区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村规民约制(修)订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就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的重要意义

  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各地要从高质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指导各村(社区)及时制订修订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基层自治活力,促进基层治理实际问题解决,为高水平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夯实基层基础。

  二、认真把握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的基本原则

  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必须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切实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村(社区)党组织要全程主持制订修订工作,加强领导和把关,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保证正确方向。

  (二)坚持合法合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违背,不得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持发扬民主。要坚持群众路线,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广泛发动村(居)民群众共同参与,集中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居)民意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坚持因地制宜。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按照“易记、易懂、易行”的原则,围绕当前基层治理中的难点问题,开展制订修订工作,既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真正达到规范和约束行为的目的。

  三、科学设计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的主要内容

  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一般由名称、正文、审议主体、日期四部分组成。名称一般为《***村村规民约》《***社区社区公约》;正文可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审议主体为***村村民会议、***社区居民会议;日期为实施生效的具体时间。正文内容一般应包括:

  (一)规范日常行为。爱党爱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共同建设和谐美好村、社区等。

  (二)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生产秩序,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活秩序,注意公共卫生,做好垃圾分类,搞好绿化美化;维护社会治安,遵纪守法,不沾“黄赌毒”,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黑恶势力、歪风邪气作斗争等。

  (三)保障群众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正当合法权益等。

  (四)调解群众纠纷。坚持自愿平等,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互谅互让,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友好解决争端等。

  (五)引导民风民俗。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邻里守望、团结互助等优良传统,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

  (六)严明奖惩措施。提出落实举措和奖惩规定,明确落实奖惩措施的实施主体、监督主体等。

  四、严格遵循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的基本步骤

  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订或修订,一般应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征集民意。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

  (二)拟定草案。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或社区公约草案,同时听取驻村或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妇联执委等意见建议。

  (三)提请审核。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把关。

  (四)审议表决。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村(居)民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表决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应有一定比例妇女参会。未根据审核意见改正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不应提交村(居)民会议审议表决。

  (五)备案公布。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于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报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经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严格把关后予以公布。各村(社区)可视情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印刷成便民手册、宣传版本等,一户一册免费发放到村(居)民手中,提高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知晓率。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订立后,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可以针对当地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修订。

  五、大力推动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的践行落实

  要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奖惩机制,强化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遵守和落实。

  (一)建立一套制度。要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具体细则,制定和细化符合实际的奖励标准、务实管用的惩戒措施,探索推行“积分制”“红黑榜”等,促进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遵守和落实。

  (二)建立一个组织。探索建立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妇联执委、村(居)民代表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等组成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执行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规民约、社区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推动落实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奖惩机制。

  (三)强化三层监督。要加强对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防止流于形式、成为摆设。要充分发挥村(居)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村规民约、社区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要落实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等,定期通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遵守情况,充分保障村(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切实加强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的组织领导

  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具体推动落实,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对其上报备案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加强日常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指导。要组织司法助理员、村聘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具体的修订完善工作,提升修订内容的合法性、可操作性。

  民政部门要会同组织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组织、政法、文明办、司法、农业农村、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要主动靠前指导,总结提炼宣传当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优秀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范本,深入做好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村规民约范文三

  为促进东安街道团结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贯彻实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村规民约》。

  1、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未经批准,不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安全用火用电,提高全社区居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2、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搞好公共卫生,做到人畜分离,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房前屋后不积水,檐沟处处要疏通。

  3、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行驶,按位停车,不得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随意停放车辆。

  4、维护好社区景观容貌,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街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乱搭广告牌,不得随意摆放摊点,居民要爱护环境卫生,做好门前三包。

  5、居民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不仗势欺人,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6、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不盲目跟风攀比,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7、依法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在本社区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买卖土地,服从城市建房规划、建设用地征用工作,不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本《村规民约》由团结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并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施行,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全体居民有权互相监督执行。

全国优秀村规民约篇2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药品;不得私藏、买卖、加工枪支弹药。

  四、严禁种毒、吸毒、贩毒等一切涉毒活动。一经发现有涉毒行为的,立即向村委或公安机关举报。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大力倡导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反对损人利己、不劳而获行为,有下列行为者,依照以下条款作相应处罚:

  1、凡占用、破坏国家、集体与个人木材、竹子、果树以及其他公私财物者,又不够刑事处分的,除追回赃物、没收作案工具、赔偿损失外,另处罚金200-1000元。

  2、不得随意侵占吞噬乡村公路、公共道路,以及其他承包户的田边地角,对田、土坎只能用刀割杂草,严禁用锄铲,违者除批评教育,赔偿损失外,并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另处罚金50-150元。

  3、大力倡导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毁林开荒、带火种上山和失火烧山。严禁任何人在封山育林内割草、砍柴、放牧,轻者除批评教育外,另视情节处罚50-500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失火所造成的烧山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重者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自觉维护水利设施,合理用水,确保农田灌溉。

  1、对有意和无意破坏水沟、山塘、渠道的,除恢复和赔偿损失外,视情节批评教育,另处罚金50-300元。

  在渠道规定的保护范围内,严禁任何人种植农作物,违者除铲除外,另处罚金200-250元。

  2、合理用水和依法排队放水,不许放霸王水,对历史延续下来的过水田,做到上流下接或出过水道,不许违背水利部门和集体制定的用水制度,违者处罚金50-200元。

  七、修房造屋、烧砖烧瓦、移栽竹子、林木、葬坟等,严禁影响他人利益和农作物生长。确实不能避免的,要协商处理好。造成纠纷或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处罚金50-100元。

  1、禁止私人非法买卖土地。

  2、凡将修好的房屋出售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审批宅基地。

  八、尊老爱幼,树文明新风,维护社会稳定。

  1、对打骂父母和长辈,不赡养老人,虐待子女和家庭成员的,责令其赔礼道歉、悔过,并履行义务,另处罚金50-200元。

  2、对放纵、袒护、唆使子女及其他人以各种不良行为酿成纠纷和造成损失的,责令监护人或唆使人赔偿损失,并处罚金50-150元。

  3、对骂人、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听劝阻和调解的,处罚金50-200元,对不接受处罚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4、对搬弄是非、造谣中伤、聚众聚会闹事者,应进行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另处罚金50-300元。

  5、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违者除批评教育外并处罚金50-1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村民要监管好自养的牲畜及犬类,必须配合搞好防疫工作,不准侵害他人,如有发生,必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7、村民操办酒席实行宴席申报制度,除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结婚(复婚的除外);本人的配偶、成年子女以及父母或岳父母、本人直接赡养的老人去世的丧事可申请办理外,其他名目酒席均不得办理。对违规操(承)办酒席的餐具和用具进行没收和现场清除,收受礼金按非法所得全部没收。经审批同意办理的酒席须由有健康证等证件的厨师团队掌厨,对请无证厨师掌厨或无证厨师参与酒席办理的当事人处罚款1000—2000元。村支监三委成员、全村党员、各组组长要带头执行治理滥办酒席相关规定,对违操办酒席的分别处罚款2000-5000元、1000-2000元、500元-1000元;参与违规酒席请吃的的分别处罚款1000-2000元、500-1000元、200-500元;村民违规操办酒席的处当事人罚款1000-2000元,对其承办酒厨师及相关协助人员处罚款500元;对辖区餐饮企业(上门厨师)承办违规酒席的处罚款5000元/次,并建议相关部门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从)业资格。

  九、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履行“双诚信双承诺”的相关内容。

  1、在婴儿出生24小时内,生育户向育龄妇女小组长及村包组干部真实报告孩子出生时间、性别,否则处违约金200—500元。

  2、生育孩子后,在42天至90天内按规定落实相应节育措施,按时落实

  相应节育措施的可按规定享受误补助。如患有禁忌症的,一孩须经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二孩须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指导站确诊出具证明后,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否则,处违约金100-200元。

  3、持证生育第一孩子后及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奖励500元,按时参加“三查”服务的,在独生子女0—14周岁期间每季度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30元。政策内二女户及时采取长效避孕措施上级奖励2000元,独女户二女户女孩高考被国办学院录取上级奖励500元至1000元。按规定享受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优先优惠待遇。

  4、已婚育龄妇女上是孕(妇)检对象的,按时参加3月、6月、9月、12月10前到镇计生站参加“三查”服务,否则,处违约金50-200元;已婚育龄妇女外出的,外出后20日内要以书信或电话等方式,向村委会或育龄妇女小组长报告工作或居住地点,是孕(妇)检对象的,在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寄回流入地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真实孕情,环情证明。否则,处违约金50-200元。

  5、已婚出居住在其他乡镇,但户口在本村的,要求将子女或丈夫落户在本村的,须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能办理。

  6、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及溺弃女婴,违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或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流入人口7日内主动向村委会报告婚育情况,并接受村的管理。否则,处违约金50-200元,并责令交验或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村民要积极配合对流入本村外地人员的管理,

  十、对未履行“双诚信双承诺”内容的,村委会暂缓其所有服务工作,直至履行完成。

  十一、凡来我村购房或其他情况有合法手续申请入户的,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

  十二、本村规民约适用于本辖区的所有村民和企事业单位,自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十三、本村规民约由洋川镇雅泉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全国优秀村规民约篇3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__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__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__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__镇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__村两委。

  __村村民代表大会

  年月日

全国优秀村规民约篇4

  为了推进我村“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深化“十星”创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工作,将我村建设成为“十星级”文明示范村,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

  1、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远大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十星光荣”的价值理念,自觉参与“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和村级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拒绝挂牌、不损坏十星牌、不偷星。

  2、倡导爱国守法。爱国、爱村、爱家、爱业,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拥军优属。不损坏、偷盗集体或个人财物,不乱砍滥伐,不偷采绿松石,不参加黄赌毒活动,不传播淫秽物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等邪教组织,不阻碍公务,不非法同居、不未婚先孕、不遗弃婴儿。

  3、倡导保护环境。积极参与治“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和环保行动,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和宜居村庄环境。不在房前圈养牲畜,养狗、蛇等具有攻击性的动物要向村委会申报备案,并做好看管,出现伤人事件要主动履行尽责赔偿义务。

  4、倡导文明新风。厉行节约,坚持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祭扫、文明用餐、文明过节,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待客或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不在室外打牌、不聚众赌博,不随意带火种上山或乱扔烟头,不乱拉乱接电线。

  5、倡导团结邻里。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合法宗教信仰,提倡邻里和谐。不排斥、刁难移民和外来人口,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

  6、倡导先进文化。尊师重教,积极捐资助学;耕读传家,打造书香门第;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不让适龄子女中途辍学、务工。

  7、倡导诚信经营。言而有信,诚实做人。按时归还他人财物和银行借款。在生产销售绿松石、茶叶等产品过程中,不坑蒙拐骗、不掺杂使假。

  8、倡导孝老爱亲。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多抽时间陪伴父母。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9、倡导志愿服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环境保护、科普、文化传播、关爱留守群体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学雷锋,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当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10、倡导集体主义。树立“村盛我荣、村衰我耻”和“八荣八耻”的价值理念,热爱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与“一事一议”等集体建设,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灭火等活动,自觉保护集体财产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失。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应以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先。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将在全村予以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整改无效的,不得评为“十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和其他荣誉,同时取消该户享受相关惠农政策的资格。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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