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8-12-25 来源:招生简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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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简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是国家财经类大学之一,主校区坐落于上海历史文化发祥地松江区。学校创办于1960年,55年来学校的发展始终与国家对外开放、对外贸易发展休戚与共,学校坚持特色发展道路,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为学校迈向新蓝图奠定了坚实基础。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名,高级职务教师400余名,研究生、本科学生10000余名,各类留学生2000余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门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60年 公立 财经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松江 区 文翔 路 1900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日语、法语等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1.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二)录取程序、规则3.根据我校在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自主确定投档比例。4.参加上海市高考且符合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后兑现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5.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6.我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7.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安排的外语口语考试(不组织统一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成绩需合格以上。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国际商务(中澳合作)、物流管理(中澳合作)、英语(国际商务英语方向、中英合作)、金融学(中加合作)、财务管理(中加合作)、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德合作)。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7703050;021-52067206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7703010
十五、网址 http://zhaosheng.suibe.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校内优惠加分政策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不适用于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进档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投档后加5分进行专业录取:1.上海市生源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我校招生网公布的推荐和自荐办法所列标准,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学生本人自荐,并经我校审核确认的优秀推荐生和自荐特长生。2.上海市生源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在125分以上且外语口试成绩在B级以上者。3.以上加分项目之间不累加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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