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物理“惯性”理解的五点误区

更新时间:2019-11-11 来源:中考物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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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惯性”是较难理解的物理概念之一,由于同学们在对“惯性”的认识上有偏差,所以分析日常生活中的惯性现象时就容易出错,下面谈谈对“惯性”几个误区的理解。

  误区之一:运动的物体有惯性,静止的物体没有惯性

  有的同学观察到行驶着的汽车或火车,遇到紧急情况突然刹车时,不能立即停止,总要向前运动一段距离才停下,认识到这是汽车、火车具有惯性的表现;而静止在那儿的汽车、火车总静止在那儿,永远也不会自己突然运动起来,根本看不出它们有什么“惯性”。

  事实上,静止的物体总要保持静止(反抗从静到动),运动的物体总要保持运动(反抗从动到静),恰恰就是物体具有惯性的体现。

  所以说,一切物体在任何时候、任何运动状态下都有惯性。

  误区之二:运动速度大的物体惯性大

  同一个物体速度大时比速度小时更难停下来,这使许多同学产生“速度大的物体惯性大”的错误认识。若从这个认识进行推理,岂不要得到“速度小惯性小,速度为零惯性消失”的荒谬结论来吗?事实上,惯性的大小与物体运动速度大小无关,它只与物体的质量大小有关,质量越大的物体惯性越大,如静止的篮球比静止的汽车容易运动起来;具有相同速度的篮球和汽车,篮球比汽车更容易停下来。

  误区之三:“惯性”就是“惯性定律”

  惯性定律(即牛顿第一定律)指出了物体在不受任何外力作用时所处的运动状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这是物体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具有惯性的表现;而惯性是物体本身固有的一种属性,它跟物体受不受外力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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