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肥中考相关加分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8-10-17 来源:幼升小政策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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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合肥中考也相继落下帷幕,预计六月底将会公布成绩,对于中考加分政策又有了详细的声明。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随迁子女享受本市考生同等待遇     今年合肥市中考总分810分(含理科实验操作考试10分、体育考试50分)。考生成绩以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等级情况是初中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英语口语考试成绩5分,不计入总分。     每位学生都要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其中录取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录取是按照招生学校计划数,根据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进行。评价结果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后,于规定时间报到区教育主管部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     据了解,在合肥市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外省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在该市参加考试和录取,并享受该市户口考生同等待遇。外省户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该市参加高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录取时将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中考总分排序划定最低分数线,即“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报考第四批次合肥二中、庐阳高中艺术特色班和庐阳高中体育特色班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非艺体生)的90%,报考其他学校艺术、体育特色班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非艺体生)的80%。     按照规定,凡未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以及未经市教育考试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该市普通高中,不能建立普通高中正式学籍。考生可以择优选报中等职业学校。     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以便做好择校准备,最后祝同学们考进理想的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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