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新课贵在“导”

更新时间:2017-11-04 来源:小学数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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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新课是数学课堂教学的首要环节。不管是以旧引新导课,还是创设情境导课,其目标都是为了突出教学重点,化解教学难点。因此,导人新课要在“导”字上下工夫。现以“分数的基本性质”一课为例,赏析钱守旺、黄爱华二位名师如何导入新课,以飨读者。      一、导向新知支撑点      数学教材是遵循知识的新旧交织、螺旋上升的原则而编排的。新旧知识有着紧密联系,新知识是在旧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旧知识对学生学习新知识虽然起着迁移作用,但也干扰或束缚着学生对新知识的探索。教学时,教师应找准新知识的支撑点,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和知识背景出发,把学生引入新知识的学习探索之中。请欣赏著名特级教师钱守旺执教“分数的基本性质”一课的导课片段——      师:大家知道,数学课要和数字打交道。在1~9这九个数中,你最喜欢哪两个数?      生1:我最喜欢5和6。      生2:我最喜欢6和8。      生3:2和4。      生4:1和9。      生5:3和6。      师:每个同学都有自己喜欢的数字,我们就从第—个同学最喜欢的5和6开始。(板书:5 6)如果在5和6中间加上一个除号(板书:÷)就成了一个除法算式(5÷6)。(生齐读算式)不计算,谁能很快说出另外一个除法算式,使这个算式的商和5÷6的商相等。      生6:5÷6=10÷12。      师:谁能接着说?(生7:20÷24。)还能接着说吗?(生8:15÷18)按这样说下去,能说多少个?(生:无数个。)      师:你们是根据什么很快就想到这些算式的?      生6:先看看被除数,都是5的倍数,而除数都是6的倍数。这是根据“商不变性质”写出来的。      师:谁还记得“商不变性质”或者说“商不变规律”是怎么叙述的呢?      生7: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它们的商不变。(师出示“商不变规律”,生齐读。)      师:我们就是根据“商不变规律”,很快找到这些算式的。大家知道,分数和除法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5÷6的商还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5/6。(板书:5/6)10÷12的商写成分数的形式——(生:10/12)20÷24——(生:20/24)15÷18——(生:15/18)。      师:根据上面这组算式之间的关系,这四个分数之间应该有什么关系?(生:相等关系。)      (教师随机在四个分数之间添上“等号”,变成:“5/6=10/12=20/24=15/18”。)      师:这就奇怪了,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发生了变化,但是它们的大小不变。在除法中有商不变规律,看看这组分数,想一想,在分数中会不会也有“不变的规律”呢?如果有的话,这个规律应该怎么说呢?      生10: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它们的得数不变。      师:其他同学看看对不对?(稍做停顿后,师板书: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分数的大小不变。)刚才同学们根据这组分数,猜想到这样一个规律,这个规律成立不成立呢?      (接着进行新课:教师列举“1/2=2/4”,引导学生采取画线段图、折纸等办法进一步验证,探究“分数的基本性质”。)      分数的基本性质,是在商不变规律、分数与除法的关系的基础上演绎得到的。这样导课,钱老师遵循教材的编排体系,紧紧抓住新旧知识的连接点,采用迁移类推的办法,唤醒学生对已有知识的再认识,让学生初步感知“分数的基本性质”,为学生进一步探究未知领域之实质,起到顺水推舟作用。这样导学,使新课“不新”,难点“不难”,实现了学生在获取数学知识的同时,获得了探索事物之间联系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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